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湾区航空新城中心河湿地公园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4日止,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jwfg@zhuhai.gov.cn
2.邮递信件: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401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湾区航空新城中心河湿地公园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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